(1)ATM轧账后,轧账人员应将实际吞卡情况与储蓄业务处理系统“吞没卡登记簿”进行核对,对系统未记录的吞卡人工登记,并根据吞卡原因分别处理。
(2)对ATM非因发卡机构吞卡指令而吞卡客户可在吞卡后35日内,出示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领卡手续。代理人代为领取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有效实名证件。
(3)柜员在核对客户有效实名证件上的姓名与所领卡片正面姓名字母(拼音)或背面签名一致,或客户持有效实名证件且所领卡片通过个人密码验证的,柜员在系统中完成“吞没卡领取020507”交易,交易成功后,请领卡人在“吞没卡领卡登记簿”上签名领取卡片。
(简答题)
简述邮储银行吞没卡的处理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