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析)
要约收购
正确答案
是指持有目标公司30%以上股票的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采取收购要约的形式收购其他股东所持股票之行为。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
(单选题)
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日,并不得超过()日。
(单选题)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单选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名词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
(单选题)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内不得转让。
(单选题)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单选题)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多选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