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背书: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签章,写成背书,表明其转让票据权利的意旨,并将汇票交付给受他人。人们通常将背书转让行为简称背书行为,并将转让背书的转让人和被记名人简称为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也有三种不同性质的转让背书抬头。
限制性背书:一般来说作限制性背书的背书人只对其被背书人负责。
特别背书:又称记名背书,作这种背书后的汇票可以自由流通,但须作背书转让。
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指背书人再做背书转让时,只在汇票背面签字/签章,而不记载受让人。作这种背书后的汇票不但可以自由流通,而且可以无背书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