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的职权主要有:
第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是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法院指令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二,审判基层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
第三,审判对基层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中级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
第四,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基层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基层法院有审。
(简答题)
简述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