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的选择原则是:
(1)要有充沛的水量和良好的水质。水质应符合用户要求,水源应有能防止水质污染的卫生防护地带。沿海地区还应考虑潮汐对水质的影响。水源还应取得当地卫生部门的正式同意和批文。
(2)要取得规划部门和水利部门及水文地质部门的同意,亦协调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地区总体规划,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通航河流作为水源时,还应取得航运部门的同意和批文。
(3)选址应考虑节约占地、节约投资、便于施工、节省劳力、保证供水安全。
(4)有利于取水、输水、净水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维护管理,有利于厂用水及污泥自流排除。
(5)尽可能靠近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