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程序如下:
(1)土地管理、农业和水利等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乡(镇)域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等级,其他用地和水利建设发展用地等提出轮廓性规划方案,在图上标明各项用地的范围和位置;
(2)村镇规划部门对乡(镇)范围内的村庄和集镇的布点、建设发展用地的规模、区域内的道路,提出初步规划方案,并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明村镇建设发展控制用地的范围、区域内的道路走向和等级等;
(3)按照有关指标,平衡两项规划并调整后,最终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并以此为依据,指导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级保护的农田)和阶段性农田保护(二级保护的农田)范围的划定;
(4)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实地勘探、丈量,划定保护田块并编号、登记造册,在各保护区田块设立保护标志牌。
(简答题)
简述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程序?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