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师级单位政治部是所属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在上级政治机关、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和政治委员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所属部队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政治机关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决议、指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部队的贯彻执行;领导部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督促检查政治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上级政治机关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二)领导部队的组织工作。(三)领导部队的干部工作。(四)领导部队的宣传教育工作。(五)领导部队的政法工作。(六)与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起领导部队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监察工作。(七)领导部队的文化体育工作。(八)领导部队的群众工作。(九)组织领导部队进行瓦解敌军工作,会同有关机关开展心理战教育训练,做好有关的联络工作。(十)领导部队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十一)领导部队战时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