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的观点是老子提出的。
老子认为人民生活中的灾难是由于统治者过分剥削造成的,是有为造成了社会国家的混乱,正是统治者的巧取豪夺导致了人民的苦难和反抗。“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是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老子以“道”为本,以“自然”为宗,强调要化解人世的危乱就应先解消文化对人的影响,使人民顺其自然本性、依从自然规律而自由自治,因此提倡“无为而治”。不要过多干涉百姓。“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欲而民自朴。”统治者少发号施,治国之道,不在于礼义和法令的滋彰,而在于“为无为”。认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统治者自己要以无为为表率,对人民则不是使其睿智,而是使其愚昧。但无为要求的并非是绝对的无所作为,而是无为而无不为。只要在上者做到了无为,在下者便会自然随其引导而走向纯朴,从而坐享天下大治。老子的社会主张是最终促成“小国寡民”的上古理想社会的实现。
老子自然“无为”的治国之道,其理论基础是“道法自然”。道之自然而然本身即表明“道恒无为也”,因而治理国家应该像道那样走“无为”之路。无为即“辅自然”“顺自然”,并非“不为”或“无所作为”,老子“无为”要求人们不要胡做妄为,不违背物之自然,事之自然,道之自然。老子无为观念内涵丰富:一曰清净,“燥胜寒,静胜热,清净为天下正”,“知足以静,万物将天下定”。只有清静才能作到无为,才能表现无为,主要告诫统治者不要好大喜功。
二曰无欲,“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告诫统治者“视素抱朴,少私寡欲”不要骄奢淫欲,贪得无厌,这是无为的条件和表现。
三曰无事,“无事取天下”,“为无事,事无事”。告诫统治者不要随便生事,这是“无为”的具体表现。老子的“无为”还包含“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命题因为无为是基于“人法道”,体现“道无为”。道创造了天地万物,“无不为”体现了“人法道”所获得的最大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