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装置出现任何异常时,值班人员均应汇报值长,联系继电保护人员,同时作好事故预想并根据需要对运行方式作必要调整。
(2)保护用PT、CT断线时,在保护未动作前,应退出相关保护,并及时处理。
(3)双重化配置的主保护其中一套退出,如发电机差动保护、主变差动保护、厂高变差动保护、励磁变差动保护,在汇报值长,申请调度同意后,允许机组运行不超过48小时,超时运行必须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批准。
(4)不允许设备无主保护运行,发电机差动保护、主变差动保护、厂高变差动保护、励磁变差动保护不允许两套同时退出,因故需两套同时退出前,必须停运机组。
(5)主变重瓦斯、厂高变重瓦斯保护退出前,必须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批准。
(6)发电机两套失磁保护不允许同时退出;在申请调度同意后允许机组退出一套失磁保护短时运行不超过24小时,并要求继电保护人员及时处理,超时需报调度批准。
(7)其余动作于跳闸的保护有故障需退出时,是否允许运行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批准,并要求继电保护人员及时处理,在继续运行时必须汇报调度,同时要加强监视。
(8)保护装置因故需整套退出,必须先断开保护装置的所有出口压板,不允许以直接拉电源的方式来退出整套保护装置。
(9)发生保护动作、开关跳闸时,应通知持有工作票的工作班组停止工作,查明原因,以便及时处理;如发现保护误动或信号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进行检查。
(10)发现保护装置有起火、冒烟、巨大声响等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先做应急处理,并同时向值长、调度汇报,联系继电保护人员,通知消防部门。
(11)当系统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动作的保护、开关、信号和光字牌,汇报值长,做好记录,并经继电保护人员复核无误后复归信号。
(12)及时记录保护动作时的有关数据,打印有关参数事故录波和SOE记录,便于事后分析。
(13)保护装置动作后,机组仍在运行时,若经继电保护人员检查,保护系误动,在未查明误动的具体原因或未消除引起误动的缺陷前,需经过相应的保护退出审批手续,方可暂时将保护退出运行。
(简答题)
简述600MW发电机发变组保护异常的处理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