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采掠青、损坏母树,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所采种子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简答题)
违反林木种子采收管理制度的行为有哪些,如何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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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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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行政相对人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林木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判断题)
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林木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林木种子违法行为。
(简答题)
违反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有哪些,如何行政处罚?
(判断题)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专人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分类分年度归档,妥善保存。
(多选题)
下列哪些属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保存的。()
(多选题)
为境外制种进口林木种子的,应当满足下列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