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计划和确定项目的工作可以按以下五个步骤来进行。
(一)确定分目标。制定计划和确定项目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要用操作性术语清楚的表达教育规划的目标,也就是要对这些目标详细的阐述提出一系列分目标。
(二)说明完成分目标的指标和措施。教育规划中的常用指标有招生数、毕业生数、在校生数、发展速度等反映教育事业的基本指标。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科研经费、实验设备费等教育事业费用指标。教育基建投资指标和教育事业费用指标,还可以分为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
(三)确定贯彻教育计划和项目的组织机构。教育计划和项目的贯彻实施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作保证。以行政管理单位作为贯彻实施计划和项目的基本组织机构的优点是,可以借助现有的行政管理机制,方便地下达任务、组织人员,并能对教育计划和项目的实施进行经常性地检查、监督、协调和控制。
(四)明确项目。明确项目是通过分析每一个计划的分目标必须完成的相互关联的众多活动而形成的。
(五)说明项目。在明确项目后,须对项目的内容作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