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快实施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统一、有序的劳动力就业市场,积极完善政府的疏‘导和调控功能;另一方面大力降低农民的进城门槛,尽快取消影响人日和劳动力流动的政策限制。
(2)扩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总量。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行办法就是进行分工分业就业。所谓分工分业,要旨是对农民进行职业上的分化,实现农民身份的多种转变,即由单一的农民转变为农业工人、农场主、非农业生产者、非农业的经营者和城市市民。
(3)重视农民的非正规就业,引导其向正规就业转化。政府应当在努力提供更多的非正规就业部门和岗位同时,逐步取消歧视性制度规定,从社会公平发展的角度,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最终实现农业劳动力在正规部门提供的正规岗位就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就业的城乡统筹。
(4)扩宽农村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中的就业渠道。在改革乡镇企业弊端的前提下,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重点是农产品流通、交通、通讯、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开发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逐步打破乡镇企业的社区封闭性,实现乡镇企业与城市工业、第三产业的连接。
(5)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一方面要将农村义务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根据农民的意愿、年龄和文化程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
(6)政府要为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的服务。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农村市场信息体系,拓宽服务的领域,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同时,为了鼓励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民顺利转产,政府应当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在培训期的农民给与一定的生活补贴。还应该为农民提供多部门、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律服务,依法帮助农民维护其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