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认为崇高与美都属于审美判断,因此对美所作的分析,也适用于崇高,但崇高与美同时具有很大的区别,崇高有着自身的特点。
(1)美的对象有确定有限的形式,崇高的对象则无形式、无限制。康德相信美得快感来自于“质”,崇高的快感来自于“量”。
(2)美得快感是直接、单纯的快感,崇高的快感是由痛感转化而来的间接的快感。
(3)美存在于形式,崇高则只能存在于主体心灵之中。美感是人的理解力和想象力与可把握的形式之间产生的反响;崇高的形式由于无法把握,因而必须将精神和情感提升到理性观念的层次,使人感到可以把握和战胜在实际上是无法把握和战胜的世界,从中获得了精神上合道德上的胜利和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