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
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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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赵某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险合同,2001年1月5日赵某应缴费而未缴费。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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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
(简答题)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
(简答题)
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
(简答题)
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
(简答题)
1996年11月9日,李某为其儿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少儿保险。根据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时起至22周岁前因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1997年12月,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1997年11月4日清早,在给儿子喂服糖浆时,发现他神情异常,脸色和嘴唇发紫,遂送往医院抢救。当日上午9时许,因抢救无效死亡,次日火化。李某以哺水呛噎致死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医生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注明李某的儿子在入院时就已死亡。门诊记录卡是医生应李某的要求在11月28日开具的。经鉴定,保险公司认为“哺水呛噎致死依据不足”,作出了退还保险费、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目前,国际上对于投保人或受益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所产生的后果,通常采用的两种做法是什么?
(单选题)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过()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