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王仁、王宜和王理系兄弟,其父母早亡,王宜和王理随长兄一家共同生活。王宜、王理和王仁一家在A县某村分得房屋6间。5年后,王宜和王理一同去外省B县工作。后王仁夫妇先后去世,住在C县的王仁之子王云将6间房屋卖给村民李某。不久王理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
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哪些人应参加诉讼,各自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正确答案
2、王理是原告,王仁之子与村民李某是被告。
3、案由是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确认房屋所有权归王理所有。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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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经人介绍,在某厂做了搬运工,每月有800元收入,平时就住在工厂的宿舍里。由于工作,宿舍又离厂较远,甲打算从乙处花900元买一辆轻便摩托车。此事遭到甲的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甲还是将摩托车买了下来。几个月后,甲因患精神分裂症,无法工作和独立生活。由于甲今年17周岁,其父母找到乙,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乙返还钱款,拿走摩托车。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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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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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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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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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申请其为失踪人。
(简答题)
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本案的侵权责任承担人是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