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公元前4世纪至3世纪中叶,罗马法学就已经形成了。公元前27年,奥古斯都建立元首制至公元284年戴克里被拥为帝为止称为罗马法学“古典时期”。正是在这个时期形成了罗马法学家集团。罗马法学家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显示了自己的特殊作用。起初,法学家只是对法律作些解释,进行咨询,编撰合法证书,解答疑难问题,指导起诉,以补法律之不足。到了奥古斯都统治时期,法学家有了“公开解释法律的特权”,而且这种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必须遵循。
罗马法学家的主要法学理论
(一)为罗马的奴隶制度辩护
(二)为罗马皇帝的专制主义辩解
(三)法的概念
(四)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这是罗马法学家对法进行的基本分类。
(五)公法和私法。这是罗马法学家对法所作的另一种分类。
(六)法的渊源
(简答题)
罗马法学家的主要历史贡献在哪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填空题)
早期的历史法学派又分为罗马法学派和()。
(多选题)
罗马法学家的主要活动有()。
(多选题)
按照罗马帝国(含奥古斯都时代)的规定,五大法学家的主要任务是()。
(填空题)
中世纪后期出现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主要以复兴罗马法为中心任务。出现了以解释罗马法文献的文字、语言、逻辑为主的()法学派。
(填空题)
在古罗马提出“法律是善良公正的艺术”思想的法学家是()。
(单选题)
在梅因看来,罗马财产法的历史是()。
(简答题)
简述奥斯丁在法学方面的两个突出贡献。
(单选题)
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简答题)
试论述历史法学派的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