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交费方式变更适用于本公司签发的条款中未明确规定()的期交有效保险合同。除条款别有约定外,变更后的交费标准不得低于投保规定的最低限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填空题)
领取方式变更适用于本公司签发的()有效保险合同,且条款中未明确规定不允许变更领取方式/领取年龄的。养老金领取方式/领取年龄的变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领取日之前提出申请,如果合同已经开始给付养老金,则不再受理上述变更申请。
(简答题)
托运人马克辛靴鞋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承运人加拿大政府商业海运公司班轮运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海运提单,提单背面订有适用《海牙规则》的条款。但船在开航前发生火灾,致使货物受到损害,经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由于经船长授权的雇佣人员在对排水管道加温时疏忽所致。 托运人对未能交货造成的损失要求承运人赔偿。
(填空题)
保全手册》适用范围为本公司签发的()。
(多选题)
A公司与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问该仲裁庭的组成可以有哪几种方式?()
(简答题)
1974年3月,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并明确规定适用B国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A国公司在本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B国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A国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B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简答题)
1974年3月,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并明确规定适用B国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A国公司在本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B国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A国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B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简答题)
1974年3月,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并明确规定适用B国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A国公司在本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B国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A国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B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简答题)
1974年3月,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并明确规定适用B国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A国公司在本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B国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A国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B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
(判断题)
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数量条款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一律为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