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有时又称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按照预定标准,向社会成员强制、无偿征收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存在,最直观地看是由国家的存在决定的。国家从氏族公社蜕变出来以后,就成为公共事务的执行者。公共事务是满足公共需要的活动。所以从根本上说,税收的存在是由公共需要决定的。而公共需要则是社会需要中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国家(政府)产生之日起,也就产生了税收。欧洲奴隶制国家形成以后,随即出现了对私有土地征收的税收。
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收是一种支出,是享受的社会公共产品而需要向政府支付的价格;从政府角度看,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以满足公共需要的经济来源,是一种成本补偿。可见,纳税人支付税款和得到政府好处之间有着密切联系。
从根本上说,政府全部开支的财源最终要来自公众。因为政府需要钱来偿付它的账单。它偿付支出的钱主要来自税收。然而,政府真正需要的并非是若干数量的钱,而是一定数量的实际经济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