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法家在先秦明显分前后两期。法家的兴起与春秋战国之际政权的交替有关。西周以来各国的老贵族被一批新贵取代,建立起新的政权,势必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有所改制,法思想应运而生。
(1)早期法家人物的代表是齐国的管仲,魏国的李俚以及在楚国、秦国变法的吴起、商秧等。他们试图对宗法社会的旧结构及礼法习惯有所革除,目的在富国强兵。早期“法”的精义是“尚公义”,即建立普遍的法度,上约君主,下约民众,以一种公平的法度治理国家。但商秋变法只做到了“下约民”,坚持“上约君”,先使他自己遭受了车裂肢解之灾。富国强兵的理想在秦国是实现了,而早期法家的政治理想,却部分地破产了。这是法家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枢纽,后期的法家越来越变为君主集权专制的阴谋术。
(2)后期法家的集大成人物是韩非子,他把商秧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结合在一起,发展一套专门为君主权力斗争服务的法术之学。在“法”的方面,后期法家使“下约民”的一面畸形发展,主张对民众严刑峻法,所谓“以杀去杀,以刑去刑”。法家理论对后代中国政治影响极大,负面作用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