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5日,A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县城某街道卷烟零售户张某有违法销售卷烟行为。A县烟草专卖局立案后指派执法人员甲(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乙(已经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但尚未申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前往调查。为防止张某藏匿违法卷烟,甲、乙到张某店内立即开始检查,但没有发现违法卷烟。甲遂向张某出示执法检查证,说明来意后对张某零售店对面的住所进行检查,并在其卧室内查获非法生产的卷烟一条。张某辩称非法生产的卷烟为朋友所送,自己并未销售。甲乙认为张某态度极不老实,遂对查获的非法生产的卷烟和张某零售店内十条合法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甲乙对检查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事后将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以及张某的辩解进行了删减、拼接,并将录像作为证据之一。甲乙制作的录像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判断题)
2008年4月6日,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举报线索,在辖区B县某货运仓库有较大数量假冒卷烟,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立案手续后会同公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检查,共查获假冒卷烟“紫云烟”、“白沙”等牌号卷烟4万支,违法金额约2万余元。B县烟草专卖局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简答题)
2008年4月6日,A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举报线索,在辖区B县某货运仓库有较大数量假冒卷烟,市烟草专卖局办理立案手续后会同公安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检查,共查获假冒卷烟“紫云烟”、“白沙”等牌号卷烟4万支,违法金额约2万余元。A市烟草专卖局是否可以将此案交B县烟草专卖局调查处理,请简要说明理由?
(简答题)
2008年1月11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举报电话称:在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有人卖假烟。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赵某的经营场所,发现50条“龙泉”、5条“红山茶”卷烟上的条码,并非本市烟草公司的条码,且不能提供在本市烟草公司购货的发票;另有两条蓝盖芙蓉王图案模糊、包装粗糙;怀疑零售户赵某涉嫌违法。当场开具了“证据登记保存单”将卷烟登记保存。后即对此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小小食杂店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08年1月15日到期。该批卷烟是赵某从一位叫“胜子”的烟贩手中购进,其中两条蓝盖芙蓉王以明显低于市价购进,卷烟总价值1575元。2008年1月13日,A市烟草专卖局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简答题)
2008年1月11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举报电话称:在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有人卖假烟。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赵某的经营场所,发现50条“龙泉”、5条“红山茶”卷烟上的条码,并非本市烟草公司的条码,且不能提供在本市烟草公司购货的发票;另有两条蓝盖芙蓉王图案模糊、包装粗糙;怀疑零售户赵某涉嫌违法。当场开具了“证据登记保存单”将卷烟登记保存。后即对此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小小食杂店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08年1月15日到期。该批卷烟是赵某从一位叫“胜子”的烟贩手中购进,其中两条蓝盖芙蓉王以明显低于市价购进,卷烟总价值1575元。2008年1月13日,A市烟草专卖局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简答题)
2008年1月11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举报电话称:在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有人卖假烟。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赵某的经营场所,发现50条“龙泉”、5条“红山茶”卷烟上的条码,并非本市烟草公司的条码,且不能提供在本市烟草公司购货的发票;另有两条蓝盖芙蓉王图案模糊、包装粗糙;怀疑零售户赵某涉嫌违法。当场开具了“证据登记保存单”将卷烟登记保存。后即对此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小小食杂店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08年1月15日到期。该批卷烟是赵某从一位叫“胜子”的烟贩手中购进,其中两条蓝盖芙蓉王以明显低于市价购进,卷烟总价值1575元。2008年1月13日,A市烟草专卖局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简答题)
2008年1月11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举报电话称:在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有人卖假烟。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赵某的经营场所,发现50条“龙泉”、5条“红山茶”卷烟上的条码,并非本市烟草公司的条码,且不能提供在本市烟草公司购货的发票;另有两条蓝盖芙蓉王图案模糊、包装粗糙;怀疑零售户赵某涉嫌违法。当场开具了“证据登记保存单”将卷烟登记保存。后即对此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小小食杂店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08年1月15日到期。该批卷烟是赵某从一位叫“胜子”的烟贩手中购进,其中两条蓝盖芙蓉王以明显低于市价购进,卷烟总价值1575元。2008年1月13日,A市烟草专卖局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简答题)
2008年1月11日,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举报电话称:在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有人卖假烟。A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本市建设路小小食杂店赵某的经营场所,发现50条“龙泉”、5条“红山茶”卷烟上的条码,并非本市烟草公司的条码,且不能提供在本市烟草公司购货的发票;另有两条蓝盖芙蓉王图案模糊、包装粗糙;怀疑零售户赵某涉嫌违法。当场开具了“证据登记保存单”将卷烟登记保存。后即对此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小小食杂店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08年1月15日到期。该批卷烟是赵某从一位叫“胜子”的烟贩手中购进,其中两条蓝盖芙蓉王以明显低于市价购进,卷烟总价值1575元。2008年1月13日,A市烟草专卖局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简答题)
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7年4月,王某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经营。2008年5月,王某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A县烟草专卖局申请延续。若A县烟草专卖局查实李某使用了王某的许可证,A县烟草专卖局是否应当予以延续?为什么?
(简答题)
2008年9月20日,A县B企业向相邻的C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C县烟草专卖局当即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简答题)
2008年9月20日,A县B企业向相邻的C县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C县烟草专卖局当即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