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值班是救护工作的重要岗位之一,电话值班员应由值班队队员轮流担任,或安排专职人员担任。
(2)坚持24小时盯岗,时刻不离电话值班室,在班中不许做其它无关事宜,不许擅离职守。
(3)接到事故电话时,要记清事故矿井名称,事故地点、性质、遇险人员情况以及通知时间、通知人姓名,然后发出事故警报并向指挥员汇报。
(4)接电话时要及时,准确的传达各种电话信息,保证矿山救护工作顺利进行,误接误传事故电话造成后果,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接听事故电话后,用普通电话召请支援救灾时,电话值班员应请示大中队值班指挥员或公司总调同意后方可出动救灾。
(6)警报电铃是指战员救灾行动的命令,任何人不准随意使用,因特殊情况和试验需经指挥员同意方可使用。
(7)在井下电话值班时,应时刻保持同工作小队和抢救指挥部的联系,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救护工作小队的停留地点和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