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和阮氏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大米CIF合同。合同规定:在大米到达目的地港伦敦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大米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伦敦。当阮氏有限责任公司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付款时,菲利普期有限责任公司以大米不能到达目的的港伦敦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阮氏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
菲利普期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
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术语中,货物超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除非阮氏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案中,阮氏有限责任公司并无违约之事实,并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装运单据,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向阮氏有限责任公司付款。
同时,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术语中,阮氏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因此,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单扬长避短同保险公司索赔。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和阮氏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份大米CIF合同。合同规定:在大米到达目的港伦敦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大米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伦敦。当阮氏有限责任公司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付款时,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以大米不能到达目的港伦敦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阮氏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
(简答题)
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和阮氏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份大米CIF合同。合同规定:在大米到达目的港伦敦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大米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伦敦。当阮氏有限责任公司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付款时,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以大米不能到达目的港伦敦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阮氏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
(单选题)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
(多选题)
保险公司承保水渍险的责任包括赔偿()
(简答题)
1946年,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在客麦隆注册成立,总机构设立在客麦隆的雅温得。1946年英国政府要求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就其全部公司所得纳税。 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该公司在客麦隆注册,总机构设立在客麦隆的雅温得,公司的产品和销售地都不在英国。所以不应该向英国政府纳税。 英国法院则认为,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绝大部分董事在英国,只有个别董事在客麦隆,多数董事会在英国伦敦举行。公司的重要决定都在英国作出,所以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的控制和管理中心在英国,是英国公司,应该向英国纳税。
(简答题)
1946年,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在客麦隆注册成立,总机构设立在客麦隆的雅温得。1946年英国政府要求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就其全部公司所得纳税。 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该公司在客麦隆注册,总机构设立在客麦隆的雅温得,公司的产品和销售地都不在英国。所以不应该向英国政府纳税。 英国法院则认为,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绝大部分董事在英国,只有个别董事在客麦隆,多数董事会在英国伦敦举行。公司的重要决定都在英国作出,所以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的控制和管理中心在英国,是英国公司,应该向英国纳税。
(简答题)
1946年,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在客麦隆注册成立,总机构设立在客麦隆的雅温得。1946年英国政府要求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就其全部公司所得纳税。 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该公司在客麦隆注册,总机构设立在客麦隆的雅温得,公司的产品和销售地都不在英国。所以不应该向英国政府纳税。 英国法院则认为,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绝大部分董事在英国,只有个别董事在客麦隆,多数董事会在英国伦敦举行。公司的重要决定都在英国作出,所以埃斯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的控制和管理中心在英国,是英国公司,应该向英国纳税。
(单选题)
中运公司标准提单有关承运人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的规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