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和特点:
(1)维护君权与神权相结合的君主专制制度;
(2)肯定了奴隶制度和自由民内部的权利不平等;
(3)实行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的公有制形式;
(4)在契约方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书面形式;
(5)肯定买卖婚姻和家长制家庭关系;
(6)犯罪与刑罚未成为独立部分,散布于其他各条文之后,刑罚保留了原始氏族制度的残余;
(7)规定了以国王掌握最高司法权和以发誓、神明裁判为主的诉讼制度。
历史地位:
(1)它是楔形文字法最集中、最典型的代表;
(2)属于奴隶制早期成文法典的高峰;
(3)对后来西亚地区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
(4)它是至今世界上保存比较完整的楔形文字法的成文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