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是那些陷于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按他们致贫的原因,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凡类:
(1)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人,简称“三无人员”。这类国民大部属于长期救助对象,国家和社会要向他们长期提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资金和实物。
(2)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生活暂时困难的人。这类国民有劳动能力,本来也有生活来源,只是因突遭自然灾害而一时陷入生存困境,因而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救助。
(3)城乡贫困者。这类国民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来源,但收入较少,以致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或低于政府颁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