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摄影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主要有诽谤、侮辱和宣扬他人隐私三种。
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二种:
一是未经被摄影者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橱窗装饰等,这种行为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二是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
新闻摄影侵害隐私权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是干涉、影响私人活动。
二是“越界”,A而造成侵犯他人隐私。
三是擅自使用属于个人隐私的图片或在图片说明中公布他人隐私。
目前,在我国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
二是侵犯著作权A的获得报酬权。
三是侵犯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四是侵犯著作权A的作品修改权。
五是使用图片未经作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