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对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居民家用电器损坏的索赔期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7条规定: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拆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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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因发生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居民家用电器损坏的索赔处理中,电力运行事故指哪些事故?
(简答题)
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城乡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按什么处理?
(多选题)
在发生()等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时,供电企业应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索赔处理。
(判断题)
根据《居民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的规定,由于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1年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
(简答题)
居民客户因电力运行事故造成其家用电器损坏时,应如何投诉?
(判断题)
居民家用电器因电力运行事故造成损坏的,从损坏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供电企业提出索赔要求,供电企业都应受理。
(简答题)
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所称的电力运行事故,是指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的220/380伏供电线路上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哪些事故?
(单选题)
由供电企业以220/380V电压供电的居民户,家用电器因电力运行事故损坏后,()日内不向供电企业投诉并索赔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赔偿责任。
(单选题)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损坏后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个月以内的,若损害责任属供用企业的,则应由供电企业按原购货发票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