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土地与登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持建设项目竣共验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2)其他项目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持批准用地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新征农民集体所有用地,被征地单位依照规定同时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简答题)
划拨土地使用权怎样进行设定登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