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转致
D采用循环反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在当事人住所不明或不能确定时,其住所在()
(单选题)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填空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填空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的民事行为依其()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简答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中指出:“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试论述涉及民法的两个基本原理。
(判断题)
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和上级国家机关决定时,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认为不适合的内容,变通执行或不执行,但要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