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
(1)文学风格指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和言语结构中所显示出来的,能引起读者持久的审美享受的艺术独创性。而创作个性是在日常个性的基础上经过审美创造的升华而形成的独特的艺术品格。属于文学风格的主观方面,在与客观方面结合之前,它只是潜在于作家的内心,表现为独特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情趣、审美追求和文学才能,同时它也是风格形成的内在依据。
(2)它们二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创作个性不能单方面决定和构成风格,风格的形成也同样离不开题材主题、体裁等形式因素的影响,比如,悲剧题材要求表现崇高壮美的风格,喜剧题材长于表现幽默滑稽的风格,正剧题材宜于表现严肃庄重的风格等。作家创作个性不同,对生活的感受、体验、分析、评价不同,其创作构思、创作方法、艺术技巧以及语言的运用也就各不相同,从而形成了风格的多样化。一定时代的社会心理和审美趋向,对作家的个性和风格也有影响。风格是作家创作个性的体现.时代则是培植创作个性的气候和土壤。
联系:
(1)虽然创作个性不是文学风格形成的唯一因素,但是,它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两者能够转化。艺术的独创性便是艺术人格形式化的结果,风格是作家创作个性与话语情境结合的产物。个性是形成风格的内在动因,特定的话语情境则便是它的外在表现。创作个性的外化形式便是文学风格了,可以说创作个性连接起了日常个性和文学风格,成为这个转化过程中间最为重要的一环,作家的人格、修养、生活个性要在审美中得到升华之后才能够化入作品的风格之中。因此,作家的人格修养、生活个性并不能直接转化成为风格,这种人格修养、生活个性必须在与作家的审美素质有了内在的适应性,并接受审美素质的改造、转换后,才能成为创作个性的有机构成因素,然后通过创作个性的作用,才能转化为风格。
(2)成熟作家独特的审美个性能够在写作的过程中整合题材、体裁、写作技巧等客观因素,从而促进风格的形成。可以说,风格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经创作个性的有机整合后所显现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格调,创作个性是风格的灵魂。事实上,对于成熟的作家而言,创作个性确实已为作家的世界观和审美理想所渗透,同时又凝结了作家的艺术修养和情趣,因此它就是作为艺术家的个人,而不再是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成熟的创作个性决定了对世界的审美把握,从而自然地而非刻意地转化为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