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认为,散文的艺术生命是情感。他在1924年8月15日的日记中写道:文学作品之吸引人,“最大因却在情感的浓厚”。朱自清很重视感情这个因素在创作中的作用。读朱自清的散文,处处可见其诚挚、美好之襟怀。他不论是抒情,是叙事,是写景,或是说理,都使人感到是那么实在、平易、纯正、透彻,而没有丝毫的虚、浮、躁、厉之气,颇有一些“温柔敦厚”之风。写景则融情于景,叙事则化意于事;意与事、情与景浑然一体,这就是朱自清散文的特点。融情入事,是以抒情笔调叙事的结果。
这是由于所叙之事,的确曾感动过作者,所以作者在叙事时便由衷地倾注着他的满腔喜怒哀乐。把情与事结合起来描述,当然有艺术技巧问题,但根本的则是作家必须对他描述的生活事件深受感动。融情入景,就是一面描景物,一面抒写作家的内心感受;或者直接运用带有特定感情色彩的语言去描写景物,情语景语,二位一体。风景画、风景诗以及一切描写风景的文学小品,它们区别于自然风景的主要之点,就是前者涂上了作家的感情色彩,它们是作家借以抒理想、寄衷情的一种意识形态。朱自清散文中的风景描写,处处渗透了他的感情。《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和《绿》等名篇,都有一个作家的个性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