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法的基本假定是桩身截面没有变化,应力波在传播过程中没有能量耗散和信号畸变,桩周土的动阻力忽略不计,桩底土的动阻力与桩端的运动速度成正比。
CASE法的局限性如下:
假设条件苛刻且桩土模型理想化,与工程桩实际差别较大,计算结果的可靠性降低;
CASE法阻尼系数Jc为地区性经验系数,物理意义不明确,取值的人为因素较多,需要通过动、静对比试验来确定;
桩身阻抗有较大变化时,CASE法无法考虑,严重影响计算结果;
CASE法不能将桩侧摩阻力与桩端承力分开,且不能得到桩侧摩阻力分布。
CASE是一个半经验的方法,它的优点是简明快速,可以在锤击的同时计算出承载力值。因此非常适合对打人桩打人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对打桩设备性能的测定。它的缺点是选择六有一定的随意性,在计算时仅用到实测曲线的几个特征值,有一定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