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简答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有关环境保护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多选题)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请求保护。
(填空题)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部门请求保护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合同形式包括()
(简答题)
某公司在装卸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粉尘污染,周围居民反映较大,并已被区环境保护局列为需要搬迁的对象。该车间在原有粉尘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为了扩大珍珠岩的生产规模,增加新的品种,于1989年9月与外商和朝阳区劳动服务公司合资组建了北京肯德建筑工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肯德公司),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在1989年12月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便领取了营业执照,修建了围墙、浴室、展厅,改建了库房、办公室。于是,朝阳区环境保护局认定肯德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并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报朝阳区政府批准,决定对该公司罚款49000元,另外又根据《北京市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令该公司于1990年1月1日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补办“三同时”审批手续。北京肯德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环境保护局的处罚决定,判令被告环境保护局赔偿原告由于处罚决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简答题)
某公司在装卸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粉尘污染,周围居民反映较大,并已被区环境保护局列为需要搬迁的对象。该车间在原有粉尘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为了扩大珍珠岩的生产规模,增加新的品种,于1989年9月与外商和朝阳区劳动服务公司合资组建了北京肯德建筑工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肯德公司),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在1989年12月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便领取了营业执照,修建了围墙、浴室、展厅,改建了库房、办公室。于是,朝阳区环境保护局认定肯德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并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报朝阳区政府批准,决定对该公司罚款49000元,另外又根据《北京市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令该公司于1990年1月1日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补办“三同时”审批手续。北京肯德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环境保护局的处罚决定,判令被告环境保护局赔偿原告由于处罚决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单选题)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但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的才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单选题)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