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商法是私法,与民法同属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法是私法的特别法而非民法的特别法。
理由:
(1)从历史的角度看,商法的产生是独立于民法的;
(2)从现实来看,商法与民法存在许多重大区别,
a、民法具有国别性,商法具有国际性;或者说民法是相互比较的,商法是逐步统一的;
b、民法具有稳定性,商法富有变动性;
c、民法是人法,是天赋人权理论的体现,商法主要是行为法,财产法;
d、民法注重公平,与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商法侧重效率,多技术性规范;
e、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主要调整商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而民法还包括人身关系;
f、民法基本上是私法,而商法有很多公法规范;
g、民法规范具有一元性,商法规范具有二维性,除任意性规范之外还有许多强制性规范;
h、商法的许多具体制度非传统的民法理论所能含盖。
(3)当然,不能把商法和民法截然分开,民法的许多理论是商法的基础,担着并不能抹煞商法的独立性。
(简答题)
商事法与民法(如何认识商法的地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如何认识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简答题)
分析我国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及我国商事立法的选择。
(单选题)
商事活动的()与商法的()追求构成了促进商法发展的张力。()
(单选题)
以下哪一国家的商法主要是根据商事行为来界定其商事主体()
(单选题)
不属于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的是?()
(简答题)
商法对商事关系的特别调整
(多选题)
下列商事规则体现了商法的技术性特征()
(判断题)
就当今国际商法而论,其渊源主要有三个:即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判断题)
S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