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写明:
(1)事实和证据:A.控辩主张;B.“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2)判决理由。
(3)判决主文:A.全部改判的,写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改判的具体内容)。”
B.部分改判的,写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维持部分的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撤销部分的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部分改判的具体内容)。”
3.尾部。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并由审判长、审判员署名,注明判决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