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层次,贷款人与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由贷款人向金融公司提供贷款。
2.第二层次,金融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远期购买协议,金融公司把从贷款人那里借到的款项支付给项目公司,作为日后购买项目公司产品的预付款。
3.第三层次,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向金融公司交付产品,金融公司按提货或付款协议将产品转售给第三人,以所得的价款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4.第四层次,主办人就项目公司在远期购买协议中交付产品的义务向金融公司提供担保,或就第三方在提货或付款协议中的付款义务向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项目公司再将此项目担保权益转让给金融公司金融公司,最后,金融公司将上述提货或付款协议项上的权利连同主办人提供的担保全部转让给贷款人,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