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是在形象地反映客体的具体形状或姿态的感性认识基础上,通过意象、联想和想象来揭示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思维形式。形象思维的细胞是形象的意象,其思维的一般形式是运用意象进行联想和想象。意向是对同类事物形象的一般特征的反映,它是从印象、表象这些还处于感性阶段的关于对象的生动形象中,经过形象分析和想象综合而建立起来的。 联想从广义地讲是指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思维活动。想象是在联想的基础上加工原有意象而创造出新意象的思维活动。 形象思维在科学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直观形象地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运用形象思维可以突破现实的局限,抓住主要矛盾,对研究对象进行高度的纯化和简化,以利于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是指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约束而直接领悟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形式。直觉思维有时还伴随着被称为“灵感”的特殊心理体验和心理过程,它是认识主体的创造力突然达到超水平发挥的一种特定心理状态。在直觉和灵感中还包含着使问题一下子澄清的顿悟。直觉和灵感都是认识主体偶然受到某种外来信息的刺激而突然产生的随机过程。直觉和灵感是思维过程实现质变的、表现为逻辑上跳跃的突变形式,它可以一下子使感性认识升华为理性认识,使不知转化为知。直觉和灵感能打破常规的思路,突破思维定势和逻辑规律的束缚,从而做出突破性创造。它是认识主体的意识与客观对象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突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