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企业职工;
(2)虽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企业不支付其基本工资、生活费的人员;
(3)由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等列支工资的职工。
(简答题)
实行计税工资制度的企业,在税前列支工资时,哪些人员不得列入计税工资人员的基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单选题)
某国有企业,2002年企业实际发放工资100万元,按税法规定的计算的计税工资98万元,则税前可扣的工资金额为()
(单选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预算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等款项与改革前的处理方法一样,由预算单位在发放职工工资时,列支后在转入个人工资卡的同时直接将此部分资金签发支票转到相应的收款账户。
(多选题)
计税工资是指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工资标准,它包括的项目有()。
(简答题)
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5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1000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900000元。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00000元,年末数为25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125000元,年末数为100000元。要求:作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单选题)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分别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是()
(单选题)
某公司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150万元,本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为180万元。该公司本年度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如果公司适用于33%的所得税税率,则公司本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多选题)
企业所得税征收时,允许在税前列支的税是()
(多选题)
以下支出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列支的是()。
(单选题)
企业税前会计利润1000万元,计税工资为1400万元,实际支付工资1300万元,若无其他调整事项,则据此计算的企业所得税费用(所得税税率33%)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