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提升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的重物,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首先考虑制动器能否刹住,以保证安全;
(2)不准抓斗从车辆及人头上部经过,空中运行时抓斗离地面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3)严禁用吊具斜拉提升重物,严禁用起重机拉拔与地面连接的重物;
(4)禁止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停车,不准利用限位车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车;
(5)在作业时要服从煤场的统一指挥,并做到先响铃,后行车。
(6)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抓斗、制动器、电气线路等,若有异常,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修时应切断电源;
(7)大车、小车、升降、开合不准同时使用,抓斗不准长时间处于悬空状态;
(8)停驶后,将起重机开到固定点停放,抓斗放至地面或煤堆,各控制开关手柄置于“零”位;
(9)严格遵守安规,运规及厂部的各项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