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将已经收货完毕的商品,重新按未收货点数入库。
2.供应商送货商品的数量、质量、重量的作弊行为。如在送货商品中混杂不合格包装和质量的商品,收货数量少于送货数量。
3.供应商私自丢弃应属于退货且未办理手续的商品。
4.供应商在办理退货手续中,将商品高价低退的行为。
5.供应商的送货商品中标有其它商场的标签。
6.供应商的送货商品价格违反合同规定。
7供应商的送货商品是其进行二次包装且影响正常销售的商品。
8.供应商送货的新品套用旧商品的编码,有意不按照合同的规定交纳新品费用。
9.场外交易:供应商{包括其导购员、营业员}有意将本会在公司门店实现的销售,秘密地在公司门店以外的地点销售。
10.隐瞒销售:供应商{包括其导购员、营业员}有意将在公司门店实现的销售收入隐瞒,短报或不报营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