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拖后1天,承包商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答题纸中图4.1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时间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26日,当地供电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作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清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理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按初始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答题纸中图4.1),如果该工程进行到第6个月末时检查进度情况为:工作F完成50%的工作量;工作G完成80%的工作量;工作H完成75%的工作量;在答题纸上图4.1中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这三项工作进度有无偏差,并说明对工期的影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拖后1天,承包商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答题纸中图4.1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时间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26日,当地供电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作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清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理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拖后1天,承包商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答题纸中图4.1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时间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26日,当地供电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作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清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理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拖后1天,承包商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答题纸中图4.1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时间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26日,当地供电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作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清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理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拖后1天,承包商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答题纸中图4.1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时间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26日,当地供电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作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清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理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简答题)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拖后1天,承包商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答题纸中图4.1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时间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26日,当地供电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作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清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理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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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商,双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共有10个分项工程,工期150天,施工期为3月3日至7月30日。合同规定,工期每提前1天,承包商可获得提前工期奖1.2万元;工期每拖后1天,承包商承担逾期违约金1.5万元。开工前承包商提交并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如答题纸中图4.1所示。 该工程如期开工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经监理人核准的如下事件: 事件1:3月6日,由于业主提供的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致使工作B作业时间拖延4天,工人窝工20个工日,施工机械B闲置5天(台班费:800元/台班) 事件2:4月25-26日,当地供电中断,导致工作C停工2天,工人窝工4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2天(台班费:1000元/台班);工作D没有停工,但因停电改用手动机具替代原配动力机械D使工效降低,导致作业时间拖延1天,增加用工18个工作日,原配动力机械D闲置2天(台班费:800元/台班),增加手动机具使用2天(台班费:500元/台班)。 事件3:按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采购且应于5月22日到场的材料,直到5月26日清晨才到场;5月24日发生了脚手架倾倒事故,因处理停工待料状态,承包商未及时重新搭设;5月26日上午承包商安排10名架子工重新搭设脚手架;5月27日恢复正常作业。由此导致工作F持续停工5天,该工作班组20名工人持续窝工5天,施工机械F闲置5天(台班费:1200元/台班) 截止5月末,其他工程内容的作业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承包商分别于5月5日(针对事件1、2)和6月10日(针对事件3)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机械台班均按每天一个台班计。
(简答题)
某建设项目,业主将其中一个单项工程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为6个月。每月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见表5.1。 表5.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表 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为12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6.6万元);其他项目费用包括:暂列金额为10万元,业主拟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28万元,总包服务费用按5%计算;管理费和利润以人材机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计算费率为8%;规费和税金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计算费率为10%。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包括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后的签约合同价的20%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60%。预付款在合同期的后3个月从应付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开工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40%随工程进度款在第1个月支付,其余总价措施费用在开工后的前4个月随工程进度款平均支付;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业主按承包商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 4.其他项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与当月发生的其他工程款同期结算支付; 5.当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5%时,应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调价系数为0.5(或1.1) 6.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超过基期价格5%及以内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超过5%以上的部分由业主承担; 7.工程竣工结算时扣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及业主确认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3个月发生合同外零星工作,现在签证费用4万元(含管理费和利润);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20%(原清单工程量400m2,综合单价180元/m2) ,增加相应单价措施费用1万元,对工期无影响; 2.第4个月业主的专业分包工程完成,实际费用22万元;另有某分项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格比基期价格上涨12%(原清单中,该材料数量300m2,材料价格200元/m2)。
(简答题)
某建设项目,业主将其中一个单项工程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为6个月。每月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见表5.1。 表5.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表 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为12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6.6万元);其他项目费用包括:暂列金额为10万元,业主拟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28万元,总包服务费用按5%计算;管理费和利润以人材机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计算费率为8%;规费和税金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之和为基数计取,计算费率为10%。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预付款,包括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后的签约合同价的20%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60%。预付款在合同期的后3个月从应付工程款中平均扣回; 2.开工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40%随工程进度款在第1个月支付,其余总价措施费用在开工后的前4个月随工程进度款平均支付;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业主按承包商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 4.其他项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与当月发生的其他工程款同期结算支付; 5.当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5%时,应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调价系数为0.5(或1.1) 6.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在超过基期价格5%及以内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超过5%以上的部分由业主承担; 7.工程竣工结算时扣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施工期间,经监理人核实及业主确认的有关事项如下: 1.第3个月发生合同外零星工作,现在签证费用4万元(含管理费和利润);某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20%(原清单工程量400m2,综合单价180元/m2) ,增加相应单价措施费用1万元,对工期无影响; 2.第4个月业主的专业分包工程完成,实际费用22万元;另有某分项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格比基期价格上涨12%(原清单中,该材料数量300m2,材料价格200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