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需要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共8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
(1)询问上一次至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
(2)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3)进行每人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4)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查。
(5)在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6)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如无禁忌症,在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