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具有各自的特殊内容和形式,并从不同反面深刻地影响着个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因此,研究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便成为论理学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二)爱情的道德内涵。
爱情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①爱情包含性欲的因素,但并不归结为性欲;它是经过社会文明所进化的美好感情。②爱情是一种高级的心理现象。
③爱情是高尚的道德感情,爱情内涵着道德性,它使人上升到新的道德高度,使人更强烈地意识到生活的美好和自己的责任感。
④爱情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
⑤爱情在两性关系中具有巨大的能动性。
(三)婚姻的道德基础。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分析,合理的进步的婚姻关系应该以爱情和义务的统一为道德基础。
①婚姻家庭是包括人们爱情生活在内的特定的共同体,婚姻家庭需要爱情为自己存在的道德基础因素之一。
②在现实的道德关系中,义务也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因素。凡是在人与人发生一定联系或关系的地方,在有共同的生活和活动的地方,都有义务存在。义务和爱情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相互补充和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