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笔贷款在发放以后,就已存在损失的可能性。贷款呆账准备金是从银行收人中提取的,用于弥补贷款损失的一种价值准备。
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要符合两项原则:
一是及时性原则。是指银行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应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进行。
二是充足性原则。是指银行应当随时保持足够弥补贷款内在损失的准备金。呆账准备金有三种类型:普通呆账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由于损失的不可避免性,银行及时、足额提取呆账准备金就成为帮助银行保持稳健经营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