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破产法
首先,是债务清偿法。
其次,破产法是企业淘汰法。
再次,破产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最后,破产法是私法。
作用:(1)破产法的基本任务就是建立债务清偿的秩序。
(2)破产法以债务清偿为首要任务。
(3)破产法应当尽可能求得债务清偿法目标与企业法目标之间的统一。
(4)在庭外解决的情况下,破产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各方面:
其一是指导作用,即当事人根据破产法对实体权利有关规定,以及参照破产清算或者和解重整的处理办法,确定他们之间的偿债安排。
其二促进作用,即破产清算的分配结果,是当事人确定偿债安排重要的参照系,当事人在考虑了破产清算的可能分配结果以及司法破产程序的费用以后,一般比较容易达成债权人让步为条件的偿债务的协议。
(简答题)
你对破产法的性质和作用是怎样认识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