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与明代都察院比较,清代都察院系统有哪些变化?
正确答案
清朝监察制度大体袭明制但也有所变化,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但与明都察院相比有所变化:第一、都察院长官为左都御史和左付都御史,右都御史和右付都御史例为总督、巡按兼衔。第二、都察院左都御史、左付都御史、左佥都御史等实行满汉复职制,均为满汉各1人。第三、都察院所属机构较明代多,原独立系统的六科给事中至清时成为都察院所属机构。另有十五道,是按省区划分的都察院所属监察机构,各道均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掌地方监察和中央各衙门监察事务。职权范围很广。各道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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