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2)各国共同且又分别负责有保护全球环境的责任的原则;
(3)尊重国家主权的原则;
(4)不损害其他国家和各国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
(5)为保护人类环境进行国际合作的原则;
(6)兼顾各国利益和优先发展中国家需要的原则;
(7)共享共管全球共有资源的原则;
(8)禁止转移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原则;
(9)重视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原则;
(10)各国对其所造成的国际环境损害承担责任的原则;
(11)和平解决国际环境争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