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课税,也称收益课税,即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所得额,包括纯所得额和总所得额。所得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最早出现于英国,现已成为许多国家的主要税种。我国在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对外资企业开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使所得税的规范化程度前进了一大步。
所的课税的主要特点有:
(1)所得税额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有无收益和收益的多少,而不决定于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
(2)所得课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真实收入,属于直接税,不易进行税负转嫁,它反映了纳税人的负税能力,征纳双方的关系比较明确,体现了税收区别对待、合理负担,以求公平的原则。
(3)所得课税容易受经济波动,企业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不易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但对所得课税的增减变化不会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能调节纳税人的收入和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开展企业间的平等竞争。
(4)所得课税征管工作复杂,要求税务人员素质要高,有一定的征收稽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