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中心所在地说,或称主事务所所在地说。这种主张认为法人的管理中心是法人的首脑机构,故法人的住所应该是它的管理中心地或主事务所所在地。西方发达国家多采用此种主张。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与此相同。
(2)营业中心所在地说。此说认为,法人运用自己的资本从事经营活动的地方即是该法人实现其经营目的之所在,故法人的住所应是其实际上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在地。
(简答题)
简述确定法人住所的几种学说与实践。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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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填空题)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视为住所。
(判断题)
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一般由住所法确定,诉讼权利能力一般由属人法确定。
(简答题)
谈谈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几种观点。
(多选题)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19世纪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