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报告书主要内容有如下。
1.主要病症:即直接引起死亡的主要疾病。
2.死亡原因:是指致死的直接原因,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衰竭或休克等。
3.解剖诊断:包括所有全身各脏器大体及显微组织学诊断。主要脏器病变写在前面,次要病变写在后面,以报告书的形式报告。
4.对复杂病例,必要时可加以讨论,包括对疾病发生、发展及死因的分析。
5.对疑难病例、死因不明病例、少见病例或临床误诊病例均可举行临床病理讨论会,以便临床医师和病理医师对疾病、死因进行更深入分析,从中取得经验,以利于医疗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