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甲收养了乙(2岁),一直共同生活。1998年,甲因病去世,2年后,乙的生父母亦相继去世。问:下列有关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因病去世,乙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甲因病去世,乙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D乙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多选题)
1994年钱某夫妇收养张某(当时2岁)为养子,一直共同生活。2003年张某的生父母与钱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1年后张某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简答题)
甲的丈夫乙自1995年1月外出打工后一直下落不明,2001年经甲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宣告乙死亡。不久,甲、乙二人的女儿丙由丁合法收养。2003年甲与戊登记结婚。2005年乙突然回家,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其的死亡宣告。现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丁,当初收养丙未经其同意,完全由甲一人作主,是无效的,主张解除此收养关系。 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单选题)
甲收养了乙的女儿丙之后,又与乙女结婚,后来又生育女儿丁。某日清晨,甲乙在门前共同将被遗弃的男婴戊抱入家中抚养,二人对戊视如己出,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后乙去世,其所立遗嘱规定全部财产由戊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甲收养了乙的女儿丙之后,又与乙女结婚,此时甲与丙的身份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甲在60岁时收养了2岁的乙,甲与乙在共同生活中以祖孙相称。甲去世后,乙是甲的()。
(单选题)
小赵自幼被刘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小赵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07年,刘某和小赵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简答题)
陶伟和宋菲原系夫妻关系。1992年5月2日,两人决定共同收养一名弃婴,并依法 办理了登记,之后给弃婴取名陶燕。由于陶伟常年外出打工,陶燕就一直同宋菲的母亲宋 玉梅生活。宋菲也常常照料陶燕,并每月付给一定的生活费。1995年3月,陶伟与宋菲协 议离婚,双方商定陶燕同宋菲生活,由宋菲抚育。同年8月,宋菲与徐大伟结婚,陶燕 仍在宋玉梅处生活,宋菲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1998年12月,宋菲因车祸死亡,陶伟 和徐大伟都不愿承担抚育陶燕的义务。到了1999年4月,陶伟为彻底摆脱陶燕对其影 响,就与宋玉梅协商,以一次性给付陶燕5000元生活费为条件,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 系。宋玉梅认为陶伟给的生活费太少,要求增加抚养费;而陶伟以早巳与宋菲离婚,且已 与宋玉梅协商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系为由而拒绝。宋玉梅遂起诉到法院。
(简答题)
陶伟和宋菲原系夫妻关系。1992年5月2日,两人决定共同收养一名弃婴,并依法 办理了登记,之后给弃婴取名陶燕。由于陶伟常年外出打工,陶燕就一直同宋菲的母亲宋 玉梅生活。宋菲也常常照料陶燕,并每月付给一定的生活费。1995年3月,陶伟与宋菲协 议离婚,双方商定陶燕同宋菲生活,由宋菲抚育。同年8月,宋菲与徐大伟结婚,陶燕 仍在宋玉梅处生活,宋菲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1998年12月,宋菲因车祸死亡,陶伟 和徐大伟都不愿承担抚育陶燕的义务。到了1999年4月,陶伟为彻底摆脱陶燕对其影 响,就与宋玉梅协商,以一次性给付陶燕5000元生活费为条件,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 系。宋玉梅认为陶伟给的生活费太少,要求增加抚养费;而陶伟以早巳与宋菲离婚,且已 与宋玉梅协商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系为由而拒绝。宋玉梅遂起诉到法院。
(简答题)
陶伟和宋菲原系夫妻关系。1992年5月2日,两人决定共同收养一名弃婴,并依法 办理了登记,之后给弃婴取名陶燕。由于陶伟常年外出打工,陶燕就一直同宋菲的母亲宋 玉梅生活。宋菲也常常照料陶燕,并每月付给一定的生活费。1995年3月,陶伟与宋菲协 议离婚,双方商定陶燕同宋菲生活,由宋菲抚育。同年8月,宋菲与徐大伟结婚,陶燕 仍在宋玉梅处生活,宋菲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1998年12月,宋菲因车祸死亡,陶伟 和徐大伟都不愿承担抚育陶燕的义务。到了1999年4月,陶伟为彻底摆脱陶燕对其影 响,就与宋玉梅协商,以一次性给付陶燕5000元生活费为条件,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 系。宋玉梅认为陶伟给的生活费太少,要求增加抚养费;而陶伟以早巳与宋菲离婚,且已 与宋玉梅协商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系为由而拒绝。宋玉梅遂起诉到法院。